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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21年5月4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21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知识点:第4章 物权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C


解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本题中,乙公司办理预告登记后,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以该层楼向丙银行设定抵押,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选项C正确,其余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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