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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40%、30%、20%和10%。公司章程对表决权的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无特别规定。为扩大公司规模,甲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方案,为此。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赵某和钱某赞成合并,孙某和李某表示反对,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不足四分之三,因此,该决议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已达三分之二以上,因此该决议可以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知识点: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C


解析:

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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