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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库(2800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7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知识点: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C


解析:

(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任期为3年(不能为2年);(4)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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