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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某著作权侵权案件时认定:甲公司侵犯乙公司的著作权,乙公司因此遭受到的实际损失为80万元,甲公司因侵权行为取得违法所得为100万元,乙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为5万元。乙公司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 )。
A.80万
B.85万
C.100万
D.105万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因此乙公司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可以要求按照甲公司违法所得获得赔偿,即100万元,再加上5万元的合理开支,故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5万元。
故本题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