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下列()不属于该规定所指的合法权利。
A.著作权
B.商标权
C.企业商号
D.实用新型专利权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权利的冲突。
外观设计主要保护的是外观造型,包括图案、形状和色彩三要素。著作权、商标权等均有可能与外观设计冲突,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不会产生冲突。ABC选项属于规定的合法权利。D选项不属于。
故本题选择D选项。
【思路点拨】本题中外观设计保护的是新设计,是设计方案,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所以不会产生冲突,同理,发明保护的也是技术方案,也不会与外观设计相冲突。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包括附图,外观设计如果与附图内容一致,而且实用新型公开在先,那在后外观设计可以被无效,但是在后外观设计无效是因为实用新型附图公开使得设计成为现有设计,而不是说侵犯实用新型权利,因为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不是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