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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5万元;2020年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2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25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20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A.37.5
B.41.1
C.68.5
D.95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2019年度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000×8%=80万元,实际支出65万元,当年可以全部扣除。
2020年度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00×8%=96万元,实际支出120万元,
纳税调增120-96=24万元,250+24=274万元,应纳税额=274×15%=41.1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
【思路点拨】注意此类题目如果在扣除限额内的,无需纳税调整,如果超过了限额,就要纳税调增,意思是增大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