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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汽车生产、贸易及维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越野车,海关审定的货价21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31万元、保险费4万元。
(2)销售小轿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39万元,另收取提车价款13.56万元。
(3)维修汽车取得含增值税维修费20.34万元,其中工时费9.36万元、材料费10.98万元。
(4)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一批汽车,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5万元,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84万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已知:越野车的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进口越野车应缴纳消费税是( )万元。
A.78.99
B.89.33
C.89.83
D.105.99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关税的计算。
已知:(1)进口一批越野车,海关审定的货价21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31万元、保险费4万元。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中不包括进口时支付的通关、商检费用。
因此,甲公司进口越野车应缴纳的消费税=(245+24.5)÷(1-25%)×25%=359.33×25%=89.83(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