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助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元。
A.39428.57
B.32759.96
C.33986.86
D.32781.60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货物,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80000+12000)/(1-30%)×30%=39428.57(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