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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9年1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3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2万元/箱,共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16万元/箱,共200箱。
(4)将高档口红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5)将高档香水20箱对外投资,香水生产成本10万元/箱,甲公司同类香水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箱,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箱、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箱。
(6)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高档眼霜,当月5日签订合同,当月10日收到预收款,当月15日发出高档眼霜,当月20日开具发票。
(7)生产高档睫毛膏50箱,其中42箱用于销售、1箱用于广告、3辆用于职工福利、4箱用于赞助。
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本月销售高档面膜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
A.45.8
B.46.7
C.39.9
D.46.5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
已知:(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3万元。
甲公司销售高档面膜同时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当作为价外费用,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消费税=[300+11.3÷(1+13%)]×15%=46.5(万元)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