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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中,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可以在东道国开展业务的是( )。
A.分公司
B.联络办事处
C.母公司
D.子公司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点为国际商务运营中的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在法律上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是法人。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思路点拨】
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的企业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
分公司没有独立性,不是法人,但可以在东道国开展业务。
联络办事处是非法律实体的机构,它不构成企业。不能在东道国从事投资生产、接受信贷、谈判签约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