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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2017年3月10日,钱某被甲公司招用,同日被派遣至乙公司工作6个月,期间钱某曾被乙公司派遣至丙公司(乙公司的子公司)工作15天,2017年9月钱某派遣期满,甲公司未为其安排工作。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乙公司与钱某之间法律关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是用工单位
B.钱某享有与乙公司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C.乙公司可将钱某派遣至丙公司工作
D.乙公司应与钱某签订6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CD
解析:
选项A,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是用工单位;选项B,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选项C,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选项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需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