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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琦与某酒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总公司所在地为上海,李琦实际工作的酒店在北京。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李琦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酒店续签的请求,酒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李琦过1个月后来办手续。1个月后李琦到酒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训费50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李琦认为,与酒店签订的是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酒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酒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而酒店根据其制定的《酒店员工须知》第53条“凡到酒店工作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认为:李琦与酒店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虽然已到期,但至少还应与酒店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李琦不再为酒店服务,则应赔偿酒店培训费5000元。酒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李琦无法接受,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给予公正处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李琦劳动仲裁的管辖地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
A.李琦必须向机构所在地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B.李琦必须向其实际工作地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C.李琦既可以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也可以向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D.如果酒店总公司向上海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李琦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院会提起仲裁的,由上海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