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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B市,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建筑材料销售收入10 000万元,生产设备出租收入1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6万元,存货盘盈0.4万元。
(2)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4万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6万元,直接向某大学捐款2万元,缴纳诉讼费用3.4万元。
(3)购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一台,该设备投资额90万元,当年即投入使用。
(4)全年利润总额为56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60-3+2)×25%-90×10%=130.75(万元)
B.(560-3-1.6-0.4+6+3.4)×25%-90÷(1-10%)×10%=131.1(万元)
C.(560-3-0.4+2+3.4-90×10%)×25%=138.25(万元)
D.(560-120-1.6+4+6-90)×25%×(1-10%)=80.64(万元)
参考答案:A
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60利润总额-3国债利息+2直接捐款)×25%-90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10%=13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