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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甲啤酒厂生产250吨啤酒,销售1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150吨
B.67.8万元
C.60万元
D.250吨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从量定额确定销售量,啤酒采用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方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回顾:①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