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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2598题)


小志公司的开户行为P银行,2019年12月1日,小志公司委派员工王小懒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均为空白的转账支票赴崔老师公司洽谈业务。未支付货款,王小懒在转账支票上填写金额10万元、收款人为崔老师公司后将支票交付给崔老师公司。崔老师公司为了偿还所欠XIXI公司的债务,崔老师公司将支票背书给了XIXI公司,在背书栏记载了“不得转让”。XIXI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XIXI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XIXI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XIXI公司可以委托开户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

B.支票无效,XIXI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XIXI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9年12月10日

D.XIXI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9年12月11日


知识点: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C


解析:

支票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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