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91题)


论述驰名商标的保护与普通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异同。



知识点: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一)概念与法律保护途径的异同

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在概念上主要体现为知名度的要求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一般商标则未在中国达到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程度,也尚未在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一般商标享有法律保护首先需要获得商标注册,其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驰名商标未注册也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其保护诉求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中通过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而获得保护。

(二)商标申请注册程序中保护程度的异同

驰名商标享有特殊法律保护。鉴于驰名商标具有的高知名度,在商标申请注册程序中进行商标标志近似性判断时标准会更为严格;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属于恶意情形之一,对驰名商标未注册的类別,可以阻止他人申请和注册。而一 般商标仅在所注册的类别享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排他权。在商标宣告无效程序 中,一般商标注册后5年内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对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三)商标使用管理程序中保护程度的异同

在商标使用管理程序中,驰名商标会获得比一般商标更广泛而有力的保护。一 般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別上享有商标专用权,排斥他人的擅自使用;而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依据其独创性、知名度等因素程度的不同,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可以在非注册类别享有排他权。此外,他人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或者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还可以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