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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题库(238题)


简述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知识点:第四章 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关键答题点】从业主违约、合同缺陷、工程环境的变化、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合同变更五个方面进行拓展作答,抓关键词、关键点。

【参考答案】

工程索赔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非己方能控制的干扰事件。这些干扰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了工期延长和(或)费用增加,成为工程索赔的理由。

1.业主方(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违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或工程师没有尽到合同义务,将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例如,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未及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等,使工程延期;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和行驶道路、提供水电、提供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使承包人不能及时开工或造成工程中断;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或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下达错误指令,提供错误信息;发包人或工程师协调工作不力等。

2.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条款遗漏或错误,设计图纸错误造成设计修改、工程返工、窝工等。

3.工程环境的变化

工程环境的变化包括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的大幅度上涨,国家法令的修改,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等。

4.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不可抗力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瘟疫、水灾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5.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也有可能导致索赔事件发生,例如,发包人指令增加、减少工作量,增加新的工程,提高设计标准、质量标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中止工程施工;发包人因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拖延要求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或发包人希望在合同工期前交付工程;发包人要求修改施工方案,打乱施工顺序;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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