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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248题)


简述预算管理相关职权的具体划分。



知识点:第十三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权。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权。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对本部门预算的执行进行组织和监督,并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3)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职权有: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组织预算的执行;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提出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定期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等。

(4)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职权有:编制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预算的执行;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决定预备费的动用;监督预算执行等。

(5)审查、批准预决算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总预算草案及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决算。财政经济委员的职权:对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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