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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248题)


王五是一名大学老师,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5000元,奖金9000元,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00元、失业保险费5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100元、住房公积金350,“三险一金”合计共900元;

2)4月取得培训收入3000元;

(3)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 000元。

4)8月取得稿酬250000元;

(4)收到教育部发放的全国优秀教师奖金15 000元

6)11月取得中奖收入4000元,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希望小学捐款2000元。

7)12月取得门面房租金收入5000元。

已知:王五父母均年满60周岁,可以专项附加扣除24000元,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5000元/月,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王五培训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元?



知识点:第六章 所得税制度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培训收入低于4000,定额扣除800元,(3000-800)×20%=440(元)

【直接考点】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1)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减除费用

①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20%

(4)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3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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