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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248题)


甲公司2017年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178万元,当年发生职工福利费2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上年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当年拨缴的工会经费为20万元,则“三项经费”一共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多少万元?



知识点:第六章 所得税制度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职工福利费限额=1178*14%=164.92

应纳税额调整=250-164.92=85.08 所以应该调增85.0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178*8%=94.24万元

本期已发生25,上年结转的10也可以本月扣除。所以应该纳税调减10

工会经费限额=1178*2%=23.56万元

限额之内,无需调整

所以综上所述,应该纳税调整85.08-10=7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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