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解除劳动合同时,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经济补偿的范围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实施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按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1)如果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按3倍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如果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4)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