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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是某单位的一名机床操作工,由于患病一直请假,最近身体痊愈上班,发现身体情况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单位给小王进行岗位调整,但是小王的身体情况仍不能完成每日的工作要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小王遵守竞业限制规定,要求小王五年内不允许从事和机床操作类似的工作,小王表示并不知道竞业限制的具体规定。
单位是否可以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 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1)劳动合同解除一般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所以,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王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