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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题库(1402题)


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


A.股东以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为由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知识点:第三十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CD项法院给予授理。

本题答案为A项。

【思路点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列举了下列情形,可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①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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