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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金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
A.价值权性
B.从属性
C.不可分性
D.物上代位性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担保标的物变化为其他的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者代替物。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
故本题正确答案D
【思路点拨】有价值权性是与用益物权以对物的利用为目的不同,担保物权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担保物权实现时,其价值权也得以实现。从属性是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而且因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不可分性。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物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