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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系土豆新品种“超级土豆”的权利人,该品种的育种完成日为2012年12月18日,申请日为2013年2月7日,初步审查合格公告日为2013年6月12日,授权日为2013年11月18日。甲公司经营的“超级土豆”因品种优良、产量高、抗病性强等特点,深受市场上广大种子经销商和农民的欢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6年3月,甲公司发现李四未经品种权人许可,擅自在市场上销售“超级土豆”散籽。李四的销售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植物新品种权,给甲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以李四为被告提起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诉讼,要求李四立即停止销售“超级土豆”种子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超级土豆”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起算。
A.2012年12月18日
B.2013年2月7日
C.2013年6月12日
D.2013年11月18日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终止与无效。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超级土豆授权日为2013年11月18日,所以保护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起算。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