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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盐”是G公司推出的护肤产品品牌,并在中国获得了商标注册。在G公司的护肤产品包装上,“竹盐”标识的右上方,标有®,表明为注册商标。同时,护肤产品包装上配有文字介绍竹盐的制作过程,并标明护肤产品的主要原料是竹盐。上海H公司在G公司推出竹盐护肤产品后,也推出自己的以竹盐为主要原料的“HiZi”牌护肤产品上,并在包装上标注“竹盐原料洗面乳”,其中“竹盐原料洗面乳”字体较小,未单独突出使用“竹盐”。G公司立即发出律师函,要求H公司停止侵害,H公司则回函称自己未对“竹盐”进行商标使用,同时,H公司的律师建议H公司挑战G公司“竹盐”商标的有效性。
H公司回函G公司称自己未对“竹盐”进行商标使用。所谓《商标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上,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A.商品
B.保密文件
C.商品包装
D.广告宣传
参考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商标使用的内涵与方式。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B选项保密文件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