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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光教育科技公司,是注册商标“同光”的注册人,在经营中,同光公司自行更名为“国光教育科技公司”,在商标广告宣传中,以现有公司名称进行“同光”商标的使用和宣传,该公司应依法被予以()。
A.警告
B.责令改正
C.期满不改正的,注销商标注册
D.期满不改正的,撤销商标注册
E.罚款
参考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察知识点为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本题中“同光公司更名为“国光教育科技公司””的行为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情况,因此应“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故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