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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题库(694题)


下列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听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专利复审和专利无效宣告中听证程序的目的不相同

B.依职权审查的情形下,合议组需要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审查通知书

C.合议组不需要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审查通知书

D.双方当事人文件必须转送


知识点:第2章 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听证方式。

A错误:专利复审和专利无效宣告中听证程序的目的相同,都是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应当给予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针对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

B正确:与审查程序或复审程序不同的是,合议组仅在涉及依职权审查的情形下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

C错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案件中存在一些需要澄清的问题或需要克服的缺陷而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的,合议组可以依职权指出相关问题。这类问题显然无法通过转送双方当事人文件告知相关当事人,因而需要向双方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

D错误: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既可能对专利权人不利,也可能对无效宣告请求人不利,因此只要在最终决定中采用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已经通过转送文件告知了不利一方并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则不必再继续转送文件。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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