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题库(694题)


美国扑克牌公司系第3214773号“Bee”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系核定使用在扑克牌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曾庆松拥有的名称为“包装盒(BEEPLAYINGCARDS红)”的第201030295056.7号外观设计专利,系扑克牌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中的“Bee”字样与在先商标均采用花体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基本相同,美国扑克牌公司获得商标权的时间早于曾庆松申请专利的时间。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美国扑克牌公司和曾庆松分别享有商标权和专利权,并不冲突

B.美国扑克牌公司和曾庆松不可以分别在其扑克牌外盒上使用“Bee”字样

C.美国扑克牌公司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D.美国扑克牌公司可以请求国务院商标局宣告该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知识点:第2章 专利申请、授权与确权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察知识点为无效宣告请求的受理。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即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外观设计与某个在先注册的商标权发生了权利冲突。题目中美国扑克牌公司的商标“Bee”在先注册,曾庆松拥有的名称为“包装盒(BEEPLAYINGCARDS红)”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美国扑克牌公司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故选C。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