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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企业2020年利润总额为500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公司有一笔产品销售,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11.3万元,未做收入处理;
(2)公司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1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3)公司有一笔罚款收入5万元,未做收入处理;
(4)合理的工资薪金100万元,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
(5)公司将税务部门的罚款3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应纳所得额为( )。
A.544万元
B.504万元
C.501万元
D.500万元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1.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为11.3÷(1+13%)=10万元。
该公司应纳所得额=500万元+1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万元利息收入+5万元罚款收入+(50实际列支的职工福利费-14允许列支的职工福利费)+3万元不应列为营业外支出的罚款=544万元。
注:允许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100×8%=8万元。
允许列支的职工工会经费=100×2%=2万元。由于企业实际计提额等于允许列支额,因此可以列支。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