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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题库(5080题)


执行医嘱时,不妥的一项是


A.临时医嘱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次

B.医嘱必须有医师签名

C.临时备用医嘱过时未执行,则由医师注明“取消”

D.执行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

E.护士执行医嘱后签全名


知识点:第一章 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参考答案:C


解析:

医嘱必须有医师签名,护士执行后必需签全名,医嘱执行过程必须认真查对;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般仅执行一次;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小时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过期未执行自动失效,由护士在该医嘱后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因此,选项C的叙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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