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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土建>》章节习题(154题)


某省属高校投资一幢建筑面积为30000m2的普通教学楼,拟采用工程量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某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该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万元)。

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了响应业主对潜在投标人择优选择的高要求,咨询企业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以下几项内容:

(1)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为:投标人近5年必须承担过高校教学楼工程;

(2)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鲁班奖、本省省级质量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3)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

(4)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0%。

事件2:项目经理认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价款是基本的粗略条款,只需将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出台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添加项目基本信息后附在招标文件中即可。

事件3:在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研究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时,项目经理认为所在咨询企业以往代理的招标项目更常采用综合评价法,遂要求编制人员采用综合评价法。

事件4:该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时发现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要求作出修改。项目经理解释认为第二天需要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且合同条款中已有关于漏项的处理约定,故不用修改。

事件5:该咨询企业的负责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不需保密,因此又接受了某拟投标人的委托,为其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报价咨询。

事件6:为控制投标报价的价格水平,咨询企业和业主商定,以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A施工企业的企业定额作为依据,编制了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问题:

1.针对事件1,逐一指出咨询企业项目经理为响应业主要求提出的(1)~(4)项内容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6,分别指出相关人员的行为或观点是否正确或妥当,并说明理由。



知识点: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参考答案:↓


解析:

1.(1)不妥,理由: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条例»第三十二条)

(2)“鲁班奖作为加分条件”妥当,理由:招标人可以将全国性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本省省级质量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妥,理由: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条例»第三十二条)

(3)妥当,理由:

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条例»第二十六条)

2)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例»第二十六条)

(4)不妥,理由: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条例»第五十八条)

2.事件2:不正确,理由: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将作为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件3:不正确,理由:评标方法的确定应当依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而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

事件4:不正确,理由: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清单规范»第4.1.2条)

事件5:不正确,理由: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清单规范»第5.1.3条)

事件6:不正确,理由: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方法编制。(«清单规范»第5.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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