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章节习题(863题)


关于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延误者按比例承担责任

B.若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则在其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经济补偿

C.若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其延误期内,承包人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D.若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则在其延误期内,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补偿


知识点: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延误的处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

(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