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5 月 17 日,湖南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造成 9 人死亡,16 人受伤, 24 辆车受损。 事故发生时, 在对高架桥 110 号-109 号桥墩段路面实施机械拆除,桥墩突然断裂, 终于形成骨牌效应, 导致八个桥墩九个桥面坍塌。 事故死者善后处理按照 “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的善后处理方案,对于每一名事故死者,统筹安培一名实际领导对接善后处理。
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每人 40 万元,由施工单位委托业主单位先期代为垫付赔偿。 经查实, 犯罪嫌疑人程某经及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统一, 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 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 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某监理公司负责全程监理,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 没有对程某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犯罪的程某、高某等 9 人予以逮捕。
此起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若构成犯罪,其罪名是( )。
A.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渎职罪
D.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参考答案:B
驾驶人驾驶的无牌机动车机件不合格, 致使车辆在行进过程不能有效地进行制动, 且在车辆制动失效后,未能采取正确、妥善的操作进行处理, 致使车辆侧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 )。
A. 追究行政责任
B. 因自杀不在追求责任
C. 追究民事责任
D. 追究刑事责任
A. 60 万
B. 30 万
C. 50 万
D. 80 万
本案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是设计不良,即高压线距建筑物过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