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8 月 13 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 64人死亡、 4 人重伤、 18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3974.7 万元。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 主拱圈砌筑质量差, 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 造成 1 号孔主拱圈靠近 0 号桥台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崩塌, 受连拱效应影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间接原因是:

(1)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

(2)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管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控制不力, 现场管理混乱。

(3)监理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4)承担设计和勘察任务的设计院,工作不到位。

(5)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对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指导不力。

(6)州、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 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 管理不到位。 基于以上事实分析和判断:

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参考答案:对


知识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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