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当事人无特殊约定,抵押期间,陈某可以转让抵押的房屋,且抵押权不受影响
B.如陈某转让抵押房屋的,应及时通知贺某。贺某能够证明抵押房屋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陈某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自己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提前清偿的情况下,如抵押房屋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陈某所有,不足部分由陈某清偿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E.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BC: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2)选项DE: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