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乙县政府申请复议,乙县政府调查审理后,决定没收药品并将罚款降为10万元.药厂不服予以起诉。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致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C.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D.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
E.法院应以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法庭审查认定的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
参考答案:DE
解析:
(1)选项AB: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2)选项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在本案中,法院对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处理案件的事实依据进行审查,但不对其进行裁判。(3)选项D: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4))选项E:证据只有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法庭审查认定,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