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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的三大基本原则是尊重人、不伤害/有利、公正,其中的“尊重”包括
A.以人为本,尊重人的自主性(一个人按自己的计划决定自己行为的一种理性能力)
B.个人信息保密意味着服务对象患有法定要报告的疾病也不得报告
C.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
D.对自主性差的个人可能简要额外的保护(监护人、家庭、社区)
E.保护服务对象合法利益
参考答案:ACD
解析:
生命伦理学原则是指生命科学研究提供的一个伦理框架,评价某一行动的合理性,同时规定了研究人员和被研究对象的权利。
大概内容是:不做不应该做的事以及做应该做的事。但仅仅做到“不伤害”是不够的;尊重被研究对象的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对病人应该公平对待,不应分性别、年龄、肤色、种族、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或地位高低,决不能进行歧视;每个人都生活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之中,他必须与其他人团结互助,才能够生存发展,社会成员和睦共处,兼顾个人、集体、社会的利益,兼顾当代人、下一代人、甚至未来世代的人的利益,社会才能稳定发展。
生命伦理四原则分别为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互助原则。1、有利原则:有利原则断言了行动者维护或增进他人利益的义务。2、无伤原则:无伤原则断言了行动者维护他人利益,保护此种利益不被减损的义务。3、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断言了行动者尊崇他人、视他人为一具有自身目的的利益主体的义务。4、公正原则:作为伦理原则的公正是指根据一个人的义务或应得而给与公平、平等和恰当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