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2017年)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汇票上以甲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工作人员孙某。

孙某将该汇票交回乙公司后,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疏漏,将汇票暗中取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丙公司。丙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对于孙某伪造汇票之事不知情。

丁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故拒绝付款。丁公司遂向丙公司、乙公司和郑某追索,均遭拒绝。后丁公司知悉孙某伪造汇票之事,遂向其追索,亦遭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郑某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知识点: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3)郑某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虽然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但作为善意第三人的丁公司并未因此丧失票据权利,郑某在汇票上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故应当对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