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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7月1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和丙公司可以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同时申报债权

B.乙银行可以既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又同时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银行和丙公司可以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同时获得分配

D.乙银行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获得的分配额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的,可以继续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知识点: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BD


解析:

(1)选项A: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3)选项C: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4)选项D: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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