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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9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当月受理后查明:在2019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刘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在明知甲公司具有破产原因的情形下,仍然要求刘某承担偿还责任,刘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就刘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刘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刘某履行出资义务
D.刘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参考答案:C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就刘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有权主张撤销。选项A错误;刘某已经以为公司偿债方式出资了100万元,其尚未缴纳的出资额是50万元。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选项C正确;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