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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2020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财产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刘璋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对刘璋的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要求合伙企业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财产来清偿债务


知识点: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B


解析:

(1)选项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2)选项D:《合伙企业法》未赋予合伙人的债权人该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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