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甲公司与乙幼儿园签订空气净化器买卖合同,约定:净化器的PM2.5去除率应达到95%,验收合格后付款,后乙幼儿园经甲公司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幼儿园。丙幼儿园验收时,发现PM2.5去除率未达到合同标准且甲公司无法修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幼儿园有权通知甲公司解除买卖合同

B.丙幼儿园有权对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丙幼儿园可以请求乙幼儿园承担违约责任

D.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知识点: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BD


解析:(1)选项A:空气净化器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无法修复,丙幼儿园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解除合同。(2)选项B:“验收合格后付款”,现验收不合格,作为后履行义务一方,丙幼儿园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3)选项CD: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在本题中,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之间的转让合同已经取得甲公司同意,转让合同有效,乙幼儿园已经彻底退出空气净化器买卖合同关系,丙幼儿园主张违约责任应向甲公司提出。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