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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李某为资助15周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知识点: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


解析:已公证的赠与合同没有法定撤销情形的一般不可以撤销的,本题中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选项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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