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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239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设备,约定甲公司应先支付购买价款,乙公司收到款项后3日内交付设备。甲公司支付货款时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经调查证实乙公司的确已经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有权(    )。


A.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设备买卖合同

B.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如果乙公司收到通知后直接交付设备,甲公司应当付款

C.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如果乙公司收到通知后提供交货担保,甲公司应当付款

D.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如果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点: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BC


解析:

在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选项A错误),并及时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提供适当担保(选项C正确)或恢复履行能力(选项B正确)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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