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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9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20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则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税款为( )万元。
A.37.6
B.67.2
C.75.2
D.82.3
参考答案:A
解析: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100%=47%。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