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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试题(2646题)


某礼花厂202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24 000元,当月购进已税鞭炮60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每箱不含税购进金额为6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16 000元,其余为当月生产领用。

(2)当月生产甲鞭炮240箱,销售给A商贸公司2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600元;其余40箱通过该厂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 700元。

(3)当月生产乙鞭炮1 000箱,销售给B商贸公司500箱,每箱不含税的销售价格为2 200元;将400箱换取火药厂的火药,双方按易货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的100箱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4)委托C厂加工一批焰火,礼花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75万元。当月C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

(5)礼花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6万元,剩余的40%备用。

(其他相关资料:乙鞭炮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 100元/箱,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 400元/箱;鞭炮、焰火的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2)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数。



知识点:第三章 消费税法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2)销售给B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500×2 200×15%=165 000(元)

用鞭炮换取火药应缴纳的消费税=400×2 400×15%=144 000(元)

将鞭炮作为福利发放视同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100×2 100×15%=31 500(元)

应纳消费税合计数=165 000+144 000+31500=340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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