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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 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C 公司于9月3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付款银行能否拒绝向 C 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根据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 10 日。在本案中,C 公司于 9 月 3 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故银行可以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