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进入题库练习及模拟考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3082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 000 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9月,王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0 000股;201412月,王某将其中的5 000股卖出。

22014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 000股。

2015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

2015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 000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知识点:第6章 金融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见解析


解析:

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不合法。

理由: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案例中,甲公司于201311月上市,张某在201410月转让时,不满1年,因此其转让股票的行为不合法。


进入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