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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题(3082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章程规定,对与甲股东(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张董事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李董事、刘董事因故没有参加会议,表决时有2个董事不同意,下列决议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于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经无关联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D.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


知识点: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张董事不能参加表决,因此能够行使表决权的无关联董事只有10名,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再除去因故未参加会议的2名董事,剩下8人,已过半数。表决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因此10名董事至少6名通过才行,由于表决时2个董事不同意,决议有6人同意,已过半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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